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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兴林等105名高职扩招休学、当兵保留学籍学生申请复学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7/18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管理员访问次数:

各位2019级、2020级、2021级高职扩招休学学生:

  根据重资环职院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凭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申请复学,经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所在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学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续休或复学手续的,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因部分同学更换联系电话,与休学前预留学校联系方式不一致,现将此情况给予通知与公示,请以上休学状态的同学务必在9月1日前联系学校,完成复学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复学申请完成复学手续者,学校根据学籍管理办法予以退学处理。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8日

复学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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