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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6-11-22 08:19        来源:     【字体:    

《意见》指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为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

《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形势。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收入分配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努力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坚持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坚持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坚持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坚持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见》提出,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大国工匠队伍,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

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薪酬水平,促进高等级技术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长。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统筹考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适当突破年龄、资历和比例等限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大赛或岗位练兵,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技术创新人才。鼓励地方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大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质品牌增值收益。

《意见》强调,要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等原则。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见》提出,对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激励计划,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一是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二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职业化进程;三是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四是进一步降低小微创业者创业成本,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五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稳定预期、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六是完善工资制度,实施差别化激励办法,建立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七是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意见》提出了包括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托底保障、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能力提升在内的六大支撑行动,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差距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重要任务,对各项具体措施和试点方案建立评估评价机制。要营造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居民增收的具体办法,鼓励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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