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上午,学校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4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校党委委员、党员校领导、各党总支书记、纪委委员参加学习,学校党委书记陈远刚主持学习。
会上,纪委委员、党委老师工作部长孟宪辉逐章逐条、原原本本领学了第九章;纪委委员、学工部长包万洪逐章逐条、原原本本领学第十章;党委委员、组织部长苟兴成逐章逐条、原原本本领学了第十一章。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给党员干部划定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边界。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的作为抓好学习贯彻,特别是要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纪律是戒尺也是底线,在学习和工作中执行和遵守纪律必须一丝不苟。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纪律规矩修身干事,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能在遵规守纪上搞变通。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敬畏纪法,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方方面面都贯穿着“两个维护”的要求。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坚定有力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全面准确地掌握“六项纪律”,把《条例》的精髓要义学明白、掌握好,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搞清楚,切实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来源|党建工作部
初审|曹铸鹂
复审|孟宪辉
终审|苟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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