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持有国外学历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师发〔2016〕9号)的要求,体检合格;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不能用其他类型的培训证书代替);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合格;
(六)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普通话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汉语言文学类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测普通话。
三、认定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3月24日-4月10日,工作日7:00-24:00(如无特殊情况,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照常开放)。
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4日-4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人事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7)体检表原件(人事处统一提交);
(8)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规格为48mmX33mm,背景为红底或者蓝底或者白底,清晰可辨,额头,耳朵脖子露出,不带耳环,吊坠,项链,眼镜可以戴,但是不能反光。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请注意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资环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15日